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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至舒兰市外阜线路 合作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分类: 重要公告         创建时间:2023-10-26         作者:经营管理部         点击 6538 次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至舒兰市线路合作经营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邀请合格申请人参加该项目。

一、项目名称:春龙嘉国际机场至舒兰市外阜线路合作经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以公开招商方式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至舒兰市外阜线路合作经营项目进行招商。招商方负责提供机场内指定待客区车位及机场办公区内车位。合作方负责线路、票价的审批及线路运营。

三、合格申请人主体资格条件

1.吉林省内符合国家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资质要求的道路运输企业,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

2.具备申请竞标运营线路经营相关道路运输资质及经营许可的条件。中标之日起,90天内(含)取得舒兰市至机场线路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

3.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3年内(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5.无不良经营记录,“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6.与招商人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中,未出现过因违约被招商人解除合同、提前解约、诉讼、给招商人声誉带来带来负面影响等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运营车辆符合道路营运车辆技术标准。

四、招商文件发售

本项目申请人报名及领取招商文件时间:2023年10月 31日至2023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售); 地点:长春机场行政办公楼414室

  五、领取招商文件时务必携带的加盖公章的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1.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2.权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行业资格证明。

   我们竭诚欢迎符合招商要求的企业前来参与此次招商活动。

    联系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李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431-77785134   77785532   

电子信箱:liww01@cahs.com.cn    8577788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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